所级中心仪器设备收费管理规定(内部)
第一条 申请:
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有序使用,所内用户和所外用户在使用仪器设备前,均需提交使用申请。所级中心管理员批准申请后,用户方可在申请的时间内使用设备。
1.1所内用户申请
所内用户除需填写《检测委托单》(见附件4)外,还需填写《仪器设备使用申请单》(见附件2),说明申请部门、申请人、课题名称、课题号、预约时间、检测要求等内容,由申请部门领导签字后,交所级中心管理员。所级中心管理员根据设备的当前状态、当前使用情况和预约情况,在2个工作日内,做出批准、调整、拒绝该申请的决定。
1.2所外用户申请
所外用户在申请使用设备前,需与所级中心管理员协商,签订合同,在合同中约定检测所使用的设备、检测时间、检测方法、费用计算方法、结算方式,并填写《检测委托单》。
第二条 检测:
检测工作必须由所级中心的相关操作人员使用相关设备完成,用户不得操作设备。
检测过程中,除非所级中心和用户有相关约定,否则用户不得在检测现场逗留。
对于所内用户,当检测报告完成后,所级中心即可向用户交付检测报告。
对于所外用户,需确认用户结算完成后,所级中心方可向用户交付检测报告。
第三条 结算
所内用户每半年结算一次。结算时,须附《仪器设备使用申请单》(见附件2),去所财务处办理内部转账支付。所级中心管理员根据《部门使用设备年度清单》(见附件3),确认所内用户的缴费情况。
所外用户可通过支票、汇款、现金等形式交纳检测费用。凭交款收据或发票,所外用户去所级中心领取检测报告。
附件1: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仪器设备参考收费标准(试行)
附件2:仪器设备使用申请单
附件3:部门使用设备年度清单
附件4:CX-020-001-A1 检测委托单